2019-03-19 10:36 来源:深圳特区报 Author:深圳登报 深圳登报格式 阅读量:141
坪山中心区滨水公园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[坪山中心(老城区)地区]法定图则01-01、01-04、01-05等7个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2019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》的规定,现予以公开展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法定图则情况
本次申请调整地块为坪山区[坪山中心(老城区)地区]法定图则01-01、01-04、01-05、01-07、01-08、02-02、03-02共7个地块,均位于坪山大道与东纵路交汇处东南角,且北侧临近燕子岭公园。其中01-01地块面积为3180平方米,01-07地块面积为2923平方米,用地规划均为行政管理用地;01-04地块面积为3834平方米,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;01-05地块面积为10031平方米,用地规划为四类居住用地;01-08地块面积为1691平方米,用地规划为文体设施用地;02-02地块面积为9066平方米,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;03-02地块面积为952平方米,用地规划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。
二、规划调整情况
为落实坪山中心区滨水公园建设工程的用地需求,以更好的打造坪山河中心区段高品质滨水景观,拟将01-01、01-04、01-05、01-07、01-08、02-02、03-02共7个地块用地规划均调整为公园绿地。
三、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
(一)现场展示:
1.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
2.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
3.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
4.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
(二)网上展示: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:
http://pl.sz.gov.cn
四、展示时间
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,自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4月17日止。
五、公众意见征询
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进行填写,并将填写好的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,邮政编码:518118(请注明“公众意见”字样)。
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7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,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进行报批。
六、联系方式
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
联系人:肖工
联系电话:0755-28297931
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
2019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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